114年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6個月利息免予計收

發布日期:2025-07-17


為減輕受災農漁民財務負擔及協助其復建、復耕、復養,自114年7月14日起至115年1月13日止,六個月內利息免予計收。

(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11日農金字第1147466739B號函辦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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